摩擦和撞击
摩擦和撞击往往是可燃气体、蒸气和粉尘、爆炸物品等着火爆炸的根源之一。例如,机器轴承的摩擦发热、铁器和机件的撞击、钢铁工具的相互撞击、砂轮的摩擦等都能引起火灾。甚至铁桶容器裂开时,亦能产生火花,引起逸出的可燃气体或蒸气着火。
在存在爆炸危险的生产中,机件的运转部分应该用两种材料做成,其中之一是不发生火花的(如铜、铝)有色金属材料。机器的轴承等转动部分,应该有良好的润滑,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。敲打工具应由镀铜合金或包铜的钢做成。地面应铺沥青、菱苦土等较软的材料。输送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应做耐压试验和气密性检查,以防止管道破裂、接口松脱而跑漏物料,引起着火。搬运贮盛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,应当用专门的运输工具,禁止在地面上滚动、拖拉或抛掷,并防止容器的互相撞击,以免产生火花,引起燃烧或容器爆裂造成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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